内容阅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家委会
 
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6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生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享受异地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按户籍,参保居民家庭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同时参保缴费方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二、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于2014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进行2014年度参保登记。于2014年12月20日前一次足额缴清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三、参保人员类别和个人缴费标准
 
0至18岁居民或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75元(其中大额25元);19至59岁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330元(其中大额50元);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参保居民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大额50元);60岁以上其他居民每人每年270元(其中大额50元);低保、重残(限一、二级)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负担(不含大额保险)。
 
 
 
四、参保缴费地点
 
普通居民(0至18岁居民或儿童、19至59岁非从业居民、60岁以上居民等)、低保或重度残疾(残疾等级限一、二级)人员可到附近的各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含中断欠费补缴)后到各农业银行缴费网点缴费;
 
已参保的普通居民办理2014年续保可持医保卡和身份证直接到农业银行缴费网点交费(低保、重残人员到市、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中小学阶段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代收,学校吃缴费通知统一到各农业银行缴费网点缴费。
 
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答:1.市医保中心
 
地址:燕山大街147号(长城酒店对面)
 
电话:3262821
 
2.山海关医保中心
 
地址:山海关人社局一楼大厅 电话:5137757
 
3.开发区医保中心:
 
地址:开发区管委付一层社保大厅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面)
 
电话:4185536
 
 
 
五、居民办理“新参保登记”须提供的手续
 
1.填好《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
 
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1份;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4.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背面写清姓名及身份号);
 
5.低保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秦皇岛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6.重度残疾人员(残疾等级一、二级),须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7.参保居民家庭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同时参保。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医疗及复印件;
 
(2)离休、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提供离休证、六级以上伤残证明及复印件;
 
(3)长期在外地工作或出国人员(一年以上)提供当地暂住证、用工手续、出国签证(传真件)及复印件
 
(4)户籍已迁入我市城区在外地已参保的,提供原居住地的医疗卡、证及复印件;
 
(5)其他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8.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手续以外须提供如下材料:
 
(1)新生儿参保,提供落户口手续及复印件;
 
(2)复员军人参保,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参保,提供派出所证明及复印件;
 
(4)户口新迁入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居民办理续保须提供的手续
 
低保、重残人员(残疾等级限一、二级)户口簿、医疗卡、低保证或残疾证到附近的各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014年续保手续。
 
普通居民携带医保卡和户口簿直接到农业银行和各营业网点缴纳2014年医保费。
 
中小学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2014年续保手续。
 
 
 
七、缴费年限与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与医疗保险待遇挂钩,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累计不超过9%、参保居民中断缴费的,按新参保人员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断欠费补缴
 
1.中断缴费的,再次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本年内新生儿可以补缴201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采取自愿原则。)
 
2.按欠缴费年度人员类别的缴费标准金额补缴,只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不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不收滞纳金。
 
3.补缴金额为0-18岁居民或儿童及中小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1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350元。
 
4.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限一、二级),须提供欠缴期间符合低保或重度残疾的证明,所欠医疗保险费不需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5.中小学阶段学生所在学校办理;普通居民、低保、重残、新生儿、复员军人、户籍从统筹外地迁入等可到“市、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补缴手续。
 
6.欠费居民补缴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年度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享受连续缴费优惠待遇;欠费居民在征缴期内补足欠缴医疗保险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用:
 
(1)中断期参加其他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提供中断期缴纳医疗保险证明;
 
(2)中断期在外地工作、求学、出国的;提供中断期间的外地暂住证明、用工手续、求学证明、出国签证(传真件)及复印件;
 
(3)中断期入伍的:提供中断期间参军证明;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304am永利集团工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图书馆信息网络部 管理登陆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