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秦皇岛市安全文明家庭”的通知
发布日期:19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秦应急【2019】132号)《关于开展第一届“秦皇岛市安全文明家庭”“秦皇岛市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秦皇岛市安全文明家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关注并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2、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应急与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遇有险情能够妥善应对。 3、能够及时关注并传播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通过阅读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观看应急与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带动、引导所在社区(乡村)居民共同了解、学习应急与安全知识,带动身边人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安全意识强,自防自救意识较高,在单位和社会上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成为安全行为榜样,能够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应急与安全相关活动。 5、积极参与应急与安全公益宣传、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带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参与应急与安全工作。积极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6、熟知12350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并积极宣传,及时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等各类问题。关注支持我省发布的事故灾害类权威信息,及时转发,正面评论,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二、参加范围:全院教职工家庭均可参与。 三、推荐名额:我院推选1名,参与市教育局评选 四、报名方式:可由本人申报,也可由中层部门推荐,经学院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报名地点:校园管理中心106办公室;联系人:胡志华老师;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附1:秦皇岛市“安全文明家庭推荐表”
校园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1 秦皇岛市“安全文明家庭”推荐表
(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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